魏后凯: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特聘教授 、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区域科学协会理事长,中国区域经济学会、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国际区域研究协会中国分会副理事长,民政部、国家民委、北京市、山西省等决策咨询委员,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咨询组成员,10多所大学兼职教授。
城乡差距大的核心问题在于农民收入比较低。2015年之前,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一直大于城乡收入差距。2016年以来,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已经小于城乡收入差距。农民收入低已经成为制约农民生活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农民消费提升受到收入限制。同时,目前农村存在提前消费、人情消费等倾向,农村的人情消费远远大于城市,导致农民消费负担过重,进一步制约了农民增收。在新的形势下,要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不能采取削低城市的办法,关键是怎么富裕农民,怎么振兴乡村,怎么全方位增加农民收入。目前农民增收面临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农民增收越来越依赖于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据我们测算,2015—2020年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是69.4%,2019年贫困地区这一比例高达75.1%。而工资性收入中相当一部分是农民离开农村到城市打工的收入,也就是说,目前农民增收大部分和农业农村没有关系。农民增收的最根本源泉应该是来自农业和农村,而不是农业农村之外的城市产业支撑。
未来重点是激发农村内生活力,建立各具特色、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和农业农村导向型的农民稳定增收机制,有三点比较重要。
第一,多途径增加工资性收入。不是说未来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不要,而是需要多途径,在稳定来源于外出打工的工资性收入基础上,不断提升来源于农业农村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农村需要有产业支撑。
第二,促进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2014—2020年间,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只有14.7%,农业经营净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只有8.8%。由此可见,目前农民增收和农业没有多大关系。因此,一定要稳定并且提高经营净收入所占比重及其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
第三,拓宽财产性增收渠道。目前农村没有房地产市场,土地市场也是城乡分割的。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占比不到2.5%,其对2015—2020年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仅有3.0%。农村资源变财富、变资本的渠道没有打通,农民获得的财产性收入很少。因此,需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尤其是土地制度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通资源变资本、资本变财富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大幅度提高财产净收入所占比重及其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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