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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5-12 16: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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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名单的通知》中提到:“认真做好第四批示范园申报工作。各地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做好第四批示范园申报工作”。
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确定拟创建的示范园,通过竞争性选拔择优推荐,确保符合示范园创建类型和数量要求。
第四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申报工作正式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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