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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5-22 09: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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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坤利的《席大大美丽乡村建设思想初探》一文指出, 席大大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理念具有丰富的内涵, 人民中心观、生态文明观、因地制宜观、综合治理观、城乡统筹观、文化传承观构成了席大大美丽乡村建设思想的基本内容。
(一) 美丽乡村建设的归宿:生态文明观
(二) 美丽乡村建设的方法:因地制宜观
因地制宜观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方法, 即美丽乡村的建设要根据所属乡村的具体情况, 制定或采取相应的方针政策来推动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协调局面。坚持因地制宜观的关键就是要处理好处、转、利三者的关系。
(三) 美丽乡村建设的模式:综合治理观
综合治理观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模式, 即美丽乡村的建设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法律为准绳、民间组织为主体、村民参与为保障的综合治理模式。
农村的综合治理要坚持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 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机制、农村公共产品投入机制和组织管理机制, 推动农村形成生态环境发展与体制机制健全相适应的发展模式。以村民参与为保障, 强化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引导村民树立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 激发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增强村民自建自创自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助力乡村的综合治理。
(四) 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径:城乡统筹观
城乡统筹观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径, 即美丽乡村的建设要秉承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 切实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者有机结合, 将乡村发展和城市发展紧密相连, 实现以城促乡、以工带农、城乡双赢的战略目标。实施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协同推进城乡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综合发展。
(五) 美丽乡村建设的功能:文化传承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 要坚定文化自信,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的辉煌。曾强调:“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 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 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 借势推进特色农耕文化保护、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等工作, 依托财政扶持和利用社会资源, 重点加强对名人故居、宗祠、古村落等的建设、保护和利用, 既促进乡村游、文化游, 又发挥优秀乡贤对人的教化作用。针对在校学子, 把乡贤纪念馆、红色景点等作为德育教育基地, 把乡贤故事作为校本教材,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个全面的、综合的、统领新农村建设工作全局的系统工程, 其政策要求严、利益关系多、推进标准高。因此, 在建设推进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各方面的问题。
优化布局, 真正按照“城乡规划一张图”“城乡建设一盘棋”的要求, 着力培育中心村, 建设农村新型社区, 为城乡一体化建设在农村的推行提供有力的辐射平台。积极探索农村新社区建设新路径, 率先建成一批“规划科学、环境整洁、设施配套、服务健全、安居乐业、生活舒适、邻里和睦、管理民主”的文明和谐的农村新社区。
全面建立农村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采取“村民出一点、乡镇补一点、财政拨一点”的办法, 整合卫生保洁、医疗卫生、放心超市、事务代办、文体公用设施维护经营等功能, 对村内公共服务事业进行统一管理。完善机制, 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加强资源整合, 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医疗、文化设施一体化, 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城乡公交一体化, 努力使农村社区的居民也能享受到现代文明生活。
(三)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两年一度的农民免费体检, 做好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对残疾贫困户的危房实行全面改造。整体推进农村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进一步健全农村低保制度, 实现应保尽保。
完善集中供养机制。加强外来人口管理, 逐步实现外来人口享有和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的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 形成有效的社会调控机制与和谐的社会关系。
(四) 打造田园城市与建设美丽乡村相得益彰
浙江美丽乡村建设, 既达到了布局优美、环境秀美、产业精美、生活恬美、社会和美以及服务完美的要求, 还着重体现农耕文明传承。美丽乡村建设要注意克服简单照搬照抄城市建设和千村一面的缺陷, 避免规划不合理、环境污染等问题, 注重保护田园风光和村落文化, 在建设绿色美丽村庄的基础上带动农村的全面发展, 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业、一村一园、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好愿景。
让田园城市与美丽乡村相得益彰, 实际上是城乡一体化的理想体现, 其方向和目标即是工业反哺农业, 城市带动农村, 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近年来, 浙江省努力推进城乡统筹及农村相关体制机制创建。其中, 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投入,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尤为关键。
(五) 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六) 各方协力共推美丽乡村建设
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不是个人能够独立完成的, 需汇聚来自四面八方的力量。政府、社会群体、农民自身都应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找到自己正确的位置, 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首先, 政府应积极发挥平台性作用, 提供足够的公共财政支持, 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进行专业的指导部署, 统筹和规划田园城市和美丽乡村, 其中基层干部则应发挥好主心骨的作用, 教育和引导基层农民科学生产、创业致富。
其次, 全社会都应积极参与其中, 心怀感恩, 尊重农民, 尊重劳动。最后, 作为核心元素, 农民则应提高主人翁意识, 用主人翁的姿态保护美丽乡村, 共建美丽乡村。
浙江美丽乡村建设在路径、模式与方法、政策、人才选用等方面, 取得了很多有益的经验。但也和全国其他省份一样, 难免会走一些弯路, 存在着以政府推动为主、农民参与度不高, 短期建设见效快、但长期维护难等诸多问题。当前, 浙江的美丽乡村建设还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 需要认真分析, 再探索, 再认识。
(一) 路径的可复制
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经历了示范引领、普遍推行到深化提升三个阶段, 要使“浙江模式”再推广、可复制, 需要考虑资金的可承受、人才的供应、政策的支撑以及目标的可行性四个方面。
第一, 资金可承受。在有限的、可承受的资金总量的约束下, 对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建设标准等提出一般性的统一要求, 以指导今后的建设。
第二, 人才本地化。农民是生产者、建设者、创造者、所有者, 决定了产业和乡村的命运, 需要建立村民教育和干部培养的长效机制, 注重提升本地村民的文化素质水平, 积极开展农民再教育。
第三, 政策可支撑。美丽乡村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打造美丽乡村, 既需要高起点、宽视野的规划, 又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到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之中, 还需要统筹协调各乡村建设的特色, 这些工作都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强有力的帮助。
第四, 目标可行性。实行分类指导, 一切从实际出发, 注意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村的情况, 注意把握好建设力度、推进速度与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关系, 注意目标的可行性, 不搞“一刀切”, 不搞大拆大建和重复建设。
(二) 特征的可辨识
美丽乡村建设应当因地制宜, 尊重差异性, 在自身文化传承的基础上, 挖掘自身特色, 进行形象再塑, 丰富和提升内涵, 让美丽乡村更具魅力。
文化传承方面, 重视发掘乡土文化, 让传统文化生辉。通过传承龙舞、狮舞等乡土文化资源, 扬名本地传统美食文化, 收集传统民间故事, 举办传统文化节日, 构建乡村文化景观等一系列举措, 将乡土文化打造成一个个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品牌, 使乡村能拥有自己特定的文化符号和标志。
特色挖掘方面, 美丽乡村建设必须注重特色挖掘, 要善于挖掘利用当地的风土人情、传统习俗、历史古迹, 整合生态资源与人文资源, 展现独特魅力。这既能提升和展现乡村的文化品位, 也能让绵延的地方历史文脉得以有效传承, 还可以从产业发展、景观改造等方面入手, 实现“一村一景”“一村一品”, 充分彰显乡村的特色和韵味。形象再塑方面, 在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工作中, 除了传承传统文化、挖掘地方特色, 还可以进行形象的再塑。
(三) 发展的可持续
可持续发展, 指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的发展。建设美丽乡村, 一定要解决土地浪费、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等问题, 高扬生态文化理念, 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美丽乡村发展的可持续要有“居家过日子”的理念, 在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同时, 尽可能使村民体会到原有的生活与交往氛围, 产生心理上的满足感和归属感。只有美景没有美德, 美景是保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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