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标准答案都在这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51号)中关于“在基础条件好、建设潜力大、工作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示范”的精神,经自愿申报、市级推荐、专家评审并结合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明确1个市、13个县(市、区)为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单位(名单附后)。为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域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